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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旋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5/12 16:48:11 人气: 标签: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8 年 4 月

  44135.36万元,分别占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 15.32%、21.28%、8.53%;2017年度,上海明匠营业收入 50559.77 万元,净利润 9872.27 万元,分别占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 15.97%、29.07%。由于上海明匠未能提供会计账簿及凭证等财务资料,我们无法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因而无法判断上海明匠财务报表的公允性,以及对贵公司合并财务状况和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第二节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上述导致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对贵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如上所述,我们无法就上海明匠的财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报告期内贵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四、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的说明如上所述,我们无法就上海明匠的财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其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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